上海愈翼电气科技有限公司

知识中心

愈翼产品

联系地址:上海市嘉定区宝园六路568
总机:021-60515912
    021-60515913
24小时热线:18916290351
传真:021-67156254
电源知识
当前位置是:首页 > 知识中心 > 电源知识

应急照明集中EPS应急电源的要求有哪些?

来源:本站 发布时间:2012-8-9 22:33:06 浏览次数:

  

在消防系统的应用中,除了消防动力系统,应用的最多的就是应急照明灯具了。由于应急照明灯是比较分散的,需要通过线路敷设来进行集中应急供电或者分散应急供电。随着EPS应急电源的相关标准不断出台,对应急照明集中EPS电源的要求也不断完善。目前这些要求主要有:

1、应急照明集中EPS电源应设主电、充电、故障和应急状态指示灯,主电状态用绿色,故障状态用黄色,充电状态和应急状态用红色。

2、应急照明集中EPS电源应设模拟主电源供电故障的自复式试验按钮(或幵关),不应设影响应急功能的开关。

3、应急照明集中EPS电源应显示主电电压、电池电压、输出电压和输出电流。

4、应急照明集中EPS电源主电和备电不应同时输出,并能以手动、自动两种方式转人应急状态,且应设只有专业人员可操作的强制应急启动按钮,该按钮启动后,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不应受过放电保护的 影响。

5、应急照明集中EPS电源每个输出支路均应单独保护,且任一支路故障不应影响其他支路的正常工作。

6、应急照明集中EPS电源应能在空载、满载10%和超载20%条件下正常工作,输出特性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。

7、当串接电池组额定电压大于等于12 V时,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对电池组分段保护,每段电池(组)额定电压不应大于12 V,且在电池(组)充满电时,每段电池(组)电压均不应小于额定电压。当 任一段电池电压小于额定电压时,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发出故障声、光信号并指示相应的部位。

8、应急照明集中EPS电源在下述情况下应发出故障声、光信号,并指示故障的类型;故障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,当有新的故障信号时,故障声信号应再启动;故障光信号在故障排除前应保持。

故障条件如下所述:

a)充电器与电池之间连接线开路;

b)应急输出回路开路;

c)在应急状态下,电池电压低于过放保护电压值。

满足这些要求的应急照明集中EPS应急电源,在消防应急时,就能够起到很大的作用,为应急照明系统提供可靠应急电源。

更多
版权所有:上海愈翼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2021321号-1
在线客服